汨罗融媒体讯(记者 任可)近日,汨罗市出台《汨罗市新建商品房“交房即交证”改革工作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明确,7月1日起,我市辖区内所有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将实施“交房即交证”。今后,“一手拿新房钥匙,一手拿不动产权证”将成为我市购房人的“标配”。
“交房即交证”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房的同时交付不动产权证书,实现居住权和产权同步。根据《意见》,自今年7月1日起,我市通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、新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全部实施“交房即交证”;已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并进行销售,但暂未进行商品房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住建、自然资源等部门将积极宣传引导,全部纳入“交房即交证”范围。
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“交房即交证”改革工作是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,也是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,对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,落实新建商品房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监管部门、房地产开发企业、购房人等各方责任有重要意义。
一审:柳勤进
二审:胥 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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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胥扬
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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